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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人才网,2023年辽宁省教师招聘公告

辽宁中医*大学教务处登录入口

一、辽宁中医*大学教务处登录入口辽宁中医*大学教务处登录入口为 *jwc.lnutcm.edu*/,学生可以复制该网址到浏览器地址进入登录页面。

二、辽宁中医*大学简介

辽宁中医*大学(原辽宁中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辽宁省委批准,由辽宁省中医进修学校(1955年)、辽宁省中医医院(1956年)合并组建的中医*本科院校。2000年,辽宁卫生职工医学院并入我校。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辽宁中医*大学”。2013年经辽宁省批准,学校增具“辽宁省中医*科学院”名称。

建校60年来,辽宁中医*大学建成了“一校三区”的发展格局,主校区位于辽宁省会城市沈阳,两个分校区分别位于滨城大连和*都本溪,占地面积1040余亩。学校设置医、理、工、管、文、法等6个学科门类,21个本科专业,现有在校生万余人,下设17个学院、4所直属附属医院、1个教学部、2个教学实验中心、1个实验动物中心、2所研究院、1所科学院、2所图书馆、5所博物馆,是辽宁省唯一一所培养中医、中*、针灸推拿、中西医临床医学、高级护理和医学相关类人才的高等院校,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组织、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辽宁省先进基层*组织、辽宁省先进集体、辽宁五一奖状、辽宁工人先锋号、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委、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辽宁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辽宁省文明单位、辽宁省文明校园、辽宁省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

学校中医*主干学科全部列居省一流学科。现有1个*重点学科、4个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学科、3个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6个辽宁省“提升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建设工程”立项学科、7个辽宁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26个*中医*管理局中医*重点学科、21个辽宁省中医*重点学科,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有1个*级教学团队、4个*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教育部*中医*管理局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1个*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门*级精品课程、3门*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项*级教学成果奖、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7个省级教学团队、22门省级精品课程、6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精品视频公开课、6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4个省级高等学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首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38项省级教学成果,主编106部*级、行业规划和特色创新教材,其中包括31部“十三五”中医*行业规划教材、8部“十二五”省级规划教材、8部省级精品教材,是全国“标准化病人”(SP)实践教学示范基地、*SP社区辽宁省分会、全国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考试工作基地、*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中医类别)、全国中医*外语培训基地,在应用型、师承型、创新型、外向型“四型”中医*人才培养方面形成了独有的办学特色。

学校有2名国医大师、2名全国名中医、1名*学科评议组成员、1名“973项目”首席科学家、2名*中医*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名*中医*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岐黄学者、3名*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61名享受*特殊津贴专家、57名全国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教师、5名*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全国普通高校百名“两课”优秀教师、1名岐黄中医*传承发展奖获得者、55名全国中医(临床、基础)优秀人才、8名辽宁中医大师、75名辽宁省名中医、1名辽宁省院士后备人选、2名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2名辽宁省领军人才、11名辽宁省优秀专家、11人次入选辽宁省高校“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特聘教授、18名辽宁省教学名师,在“兴辽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中,入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名、辽宁特聘教授1名、青年拔尖人才2名、“兴辽英才计划-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培养引进计划”创新团队1个,在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中,入选百人层次42人、千人层次81人。

学校有1个*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中医临床研究基地、3个**物临床试验机构、3个*中医*管理局重点研究室、11个*中医*管理局科研三级实验室、1个全国科普教育基地、1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及工程实验室、1个辽宁省高等学校重大科技平台、2个辽宁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是辽宁省中医*健康产业校企联盟牵头单位、辽宁省科协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基地、全国中医*文献检索辽宁分中心。“十二五”以来,学校*各类科研项目1045项,其中,*级项目131项,省级项目397项;发表学术论文9410篇;出版著作439部。学校主办3种中医*学术期刊,其中,《*中医*学刊》是*中文核心期刊、*科技核心期刊,《辽宁中医杂志》《辽宁中医*大学学报》是*科技核心期刊。

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首批有条件接收国外留学生、港澳台学生的高等院校之一,是*-中东欧中医*国际合作基地、*-泰国中医*中心、*•辽宁-泰国中医*合作基地,在斯洛伐克医科大学设有中医孔子课堂。学校具有***留学生奖学金招生院校资格,是*首批“丝绸之路”**奖学金项目委托培养高校,是免试招收香港学生、招收澳门保送生、招收*学测生的高校,具有孔子学院奖学金接收院校资质,是辽宁省*留学生博士奖学金招生院校。学校立足亚洲,面向欧美,拓展非洲,放眼全球,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韩国、新加坡、俄罗斯、英国、美国、加拿大、泰国、澳大利亚、南非、斯洛伐克等35个*和地区的大学、医疗机构或学术团体建立合作关系。学校一直致力于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学术合作、医疗合作和教育合作,并多次主办或承办国际会议。

学校四所直属附属医院分别增具辽宁省中医医院、辽宁省中医*研究院、辽宁省肛肠医院、辽宁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名称,共有11个*卫生部临床重点专科、7个*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21个*中医*管理局重点专科、42个省重点专科,有6所非直属附属医院、98个临床教学基地。

学校不断丰富健康校园的内涵,致力于建设人文校园、节约校园、平安校园、智慧校园,实现了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服务保障;建成了“三位一体”的安全防控体系;实现了覆盖沈阳、大连两个校区的先进、高性能网络基础设施,拥有基于云计算的高效、安全的数据中心,构建了高水平的数字化信息资源管理体系,实现了基于网络环境和移动访问的文献、信息和咨询服务模式。

在改革中不断前行的辽宁中医*大学,始终坚持,秉持“厚德博学、继承创新”的校训精神,以创新驱动、服务地方为导向,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在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祖国中医*事业的传承与发展中做出了重要贡献,正向着内涵丰富、特色优势突出的高水平中医*大学的奋斗目标阔步前进!

辽宁省职业资格工作网:*ln.osta**/

辽宁省职业资格工作网: *ln.osta**/

中心简介:

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简介

在未来一段时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仍然且必须坚持严格质量控制与扩大覆盖范围相结合,大力提升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认可程度,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市场就业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几年来,经过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者的共同努力,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职业技能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以及行政管理和技术支持相结合的工作格局逐步完善,形成了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实施网络,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及各级各类技能鉴定机构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在职业技能鉴定考核中广泛采用现代化的考核手段,极大地促进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向前发展,参加技能鉴定和获取资格证书的人数呈逐年增长的态势。

中办发1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是在“十一五”开局之际,*、*对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和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高技能人才工作走上快车道,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鉴定工作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为了全面贯彻落实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夯实基础、保证质量、稳步发展”的指导思想,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以现有技能鉴定格局为基础,为提高全社会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面向省内各类鉴定机构竭诚提供鉴定服务、业务指导。同时也欢迎省内更多企业、职业院校及社会培训机构加入到职业技能鉴定体系中来,以适应劳动力市场化的多层次需求。并衷心祝愿:

省内各级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齐心协力,共同开创职业技能鉴定事业的美好未来!

辽宁省教育厅电话

辽宁省教育厅投诉电话:86913750。

辽宁省教育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110032。

辽宁省教育厅,是辽宁省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辽宁省的办学机构。基础教育以*办学为主;高等教育形成以中央、省、市三级办学,中央、省两级管理和以省统筹为主的办学和管理的格局。

职业教育和*教育实行在*统筹管理下,主要依靠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办学和社会各方面联合办学方式。

扩展资料:

辽宁省教育厅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和*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省*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省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省属学校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院)的设置与调整,会同有关部门*和实施各类高等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全省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

(四)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辽宁的教育援助、教育*,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政策。

(五)负责统筹全省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指导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拟订语言文字工作政策,*全省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统筹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指导全省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拟订职业教育与*教育发展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

(九)统筹管理全省高等教育,统筹指导继续教育,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评估工作,承担深化省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责任,负责省属高校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审议、审核省市属本专科院校的专业设置。

(十)承担全省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省*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

(十二)规划、指导高校科学研究,承担*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等各类科技计划实施工作,推进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高校参与*和地方创新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推进辽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全省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学籍管理,参与拟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行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

(十四)统筹管理全省教育方面的国际及港澳台交流与合作,负责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教育系统引进国外智力的管理,组织协调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五)负责全省学位授予工作,审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授予专业,审核硕士点、博士点设置,指导高校学科建设。承担省*学位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六)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

负责省属高校*的建设、*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按分工负责省属高校*建设,管理或协助管理省属高校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负责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落实工作。

(十七)完成省委、省*、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

参考资料来源: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网

本文链接:http://www.hnxdcx.com/html/879617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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