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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建大学迎新系统及网站入口 2021新生入学须知及注意事项
即将进入开学季,各位高考学子也在这段时间陆续收到录取通知书,下面我整理了天津城建大学迎新系统及网站入口、新生入学须知及各类注意事项,来看一下详细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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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建大学新生入学须知及注意事项
按*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新生应按学校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城建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天津城建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复查,建筑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还将进行专业复试。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天津城建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办法》的有关规定,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专业;艺术类、体育类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以及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2022年天津城建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天津城建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城建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天津城建大学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4、学校代码:10792
5、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邮编:300384
6、学校概况:天津城建大学位于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是天津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天津大学建筑分校,1987年更名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3年更为现名。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发展城市科学、培育建设人才”为办学宗旨,以服务新型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为己任,建设高水平城建特色大学。
第三条学校对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天津城建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录取工作的咨询监督机构,就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三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七条学校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共55个。有31个专业按11个专业类招生,包括建筑类3个专业、土木类3个专业、材料类3个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3个专业、公共管理类2个专业、计算机类3个专业、电子信息类2个专业、设计学类4个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2个专业、机械类3个专业、电气类3个专业;有24个专业按专业招生,其中包括智能建造、智能制造工程、人工智能3个新工科专业,大数据管理与应用1个新兴交叉学科专业,软件工程(合作办学)1个国内合作办学专业,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风景园林(中外合作办学)4个与波兰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际工程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各专业介绍详见天津城建大学招生信息网。
第八条按专业类招生的考生入学时不指定专业,在完成专业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个人志愿和学业成绩,按照学校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在本专业类中选择具体修读专业。
第九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依据*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办学条件,以往年分省(区、市)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2022年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及选考科目、报考要求等,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和调控生源质量等。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面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二条录取时,学校依据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并根据生源状况和预留计划情况,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考生的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专业志愿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四条当同一科类、相应批次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和外语单科成绩,优先满足成绩较高考生的志愿。
第十五条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
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湖北、福建、重庆、湖南、辽宁、河北、江苏、广东等14个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学校专业选考要求匹配,录取时按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有关办法执行。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志愿录取以“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为原则,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由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
第十六条报考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风景园林(中外合作办学)、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
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风景园林(中外合作办学)2个专业的考生一般应具有徒手绘画基础。
第十七条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录取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详见《天津城建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内地*班录取工作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西藏班、*高中班学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如生源所在省(区、市)未公布分专业计划,学校录取时按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第二十二条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校在接到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录取审批单后,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对录取考生的体检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二十四条按*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新生应按学校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城建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天津城建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复查,艺术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还将进行专业复试。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天津城建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办法》的有关规定,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专业;艺术类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以及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六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核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城建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天津城建大学设有多种形式奖学金、*助学*和勤工助学岗。
第二十八条收费标准
学校学费标准执行天津市有关规定。
1、管理、经济类各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
2、理工、外语类各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
3、设计学类各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
4、软件工程(合作办学)专业:按照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执行;
5、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风景园林(中外合作办学)4个专业:每生每学年30000元。
学校住宿费标准执行天津市有关规定。
1、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
2、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
以上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天津市规定有调整,均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执行。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录取政策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学校招生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邮编:300384
学校网址:**tcu.edu*
本科招生网址:*recruit.tcu.edu*/
本科招生*:022-23771790
本科招生监督电话:022-23085062 23778079
本科招生*:zhb@tcu.edu*
天津城建大学代码是多少
天津城建大学代码是10792,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
天津城建大学(Tianjin Chengjian University)位于天津市,是天津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天津大学第四分校,依托天津大学开办本科教育;1979年,更名为天津大学建筑分校,1987年,更名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3年,更名为天津城建大学。
学校历史
天津大学第四分校
1978年7月,天津市*决定:天津自筹经费建立大学分校。在完成*当年下达的招生任务外,全市再扩招8000人左右,由各分校进行培养,这在国内是一个创举。
1978年9月,在原天津市第八中学的基础上,成立天津大学第四分校。
1979年8月21日,天大四分校改称天津大学建筑分校,划归建工局主管,实行*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
1985年7月22日,市建委决定:待市*批准该校2700名在校生发展规模后,在市西郊侯家台外侧拨地二百七十亩作为发展学院用地;分三批新建校舍十万平米;校名定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1985年8月1日,市高教局决定,将天津理工学院土木系整建制划归建筑分校。
1986年8月28日,根据市城建工委及建工局*委通知,天大建筑分校*的关系归属市城建工委。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1987年4月2日,市高教局主持召开天大建筑分校改建为城市建设学院的论证会,经论证,与会的同志根据*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将“天大建筑分校”改建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的结论意见。
1987年12月15日,*教委批准在天大建筑分校的基础上正式成立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天津城建大学
2013年4月,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升格为天津城建大学的申报获得通过。
2019年12月,天津城建大学与波兰两所工业大学联合申请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际工程学院正式获教育部批准。
2020年9月27日,天津城建大学国际工程学院正式揭牌成立。
师资力量
截至2020年6月,学校现有教职工1346人,其中专任教师1015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425人。教师中有*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3人,天津市青年拔尖人才1人、天津市特聘教授2人、青年学者2人,天津市“13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7人,天津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3人,天津市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青年科技优秀人才1人,天津市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天津市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2人,*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特殊津贴专家18人。拥有6个省部级创新团队,13支天津市教学团队。
学科建设
截至2021年3月,该校设有有15个学院、3个教学部(中心)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设有57个本科专业;1个天津市一流学科、1个天津市一流(培育)学科、4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4个天津市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6个天津市重点学科,1个*级特色专业,1个*级、2个天津市综合改革试点专业,8个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和12个天津市应用型专业。
*级特色专业:土木工程。
*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土木工程、工程管理、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建筑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电气智能化
天津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天津市品牌专业建设点:建筑电气智能化、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工程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
天津市应用型专业: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风景园林、能源与动力工程、安全工程、网络工程、环境设计、交通工程、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环境工程、产品设计
天津市一流学科: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天津市特色学科群: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生态城市、城市管理。
天津市第五期重点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科研
截至2018年3月,该校建有省部级以上各类科技创新平台18个,包括1个*级工程研究中心,9个省部级技术工程中心,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级人文社科基地,1个省部级高校智库,1个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部级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1个省部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与*科学院联合成立了协同创新平台4个:地质环境与岩土工程联合研究中心、水质科学与技术联合实验室、*遥感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天津分部)、数字城市与虚拟现实实验室。
该校拥有天津市地震工程研究所、城市化教育问题研究中心、建筑能效研究中心、岩土文物加固与保护研究所、绿色建材研究所、环境净化与新能源材料研究所、*染修复生态研究所、生态宜居城市与可持续建设研究中心、防护工程研究中心、防护工程研究中心、建筑智能化研究所、现代制造与测控技术研究所、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所、历史城镇规划研究所、城市社会学研究中心等一批科研机构
据2018年12月*资料显示,该校近五年在软土特性与工程环境、工程安全与防灾减灾、水处理与环境治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等领域形成了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在天津市处于领先地位的科研优势,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获得*级科研项目138项,其*家自然科学基金91项,*社会科学基金项目8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25项;2014年首次承担*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课题,实现在*重点基础研究领域的重大突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48项,其中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7项;授权*发明专利129项。
该校先后有200名科技特派员受市科委委派进驻中小企业开展科技服务;与市建委、武清区*、津南区*、天津住宅*、*超级计算天津中心等多家*部门、大型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政产学研全方位合作,借助各类平台与企事业单位以及*合作开展技术研发、决策咨询、教育培训等服务;建有市级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搭建了包括建筑设计院、监理*、环境检测*等12个校内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20项科研成果被列入《天津市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储备库》;被天津市人民*采纳研究成果20项,其中获市主要领导直接批示4项,获得市优秀咨询成果奖3项;开展科普活动20余次、文化成果展10余次、艺术成果展30余次,科技成果展10次。
合作交流
截至2021年3月,学校与17个*的42所院校及机构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与国外16所大学开展了26个国际合作项目,包括17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个短期学生交换项目,2个教师培训项目,1个境外办学项目,2个联合研究中心项目以及1个海外实践基地项目。其中与丹麦VIA大学合作举办的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已招生七届。
学校邀请国外知名大学专家学者1000余人次来校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主办和承办13场国际会议。获批天津市外专引智项目、教委特色项目90项,被评为“天津市外专引智示范单位”。支持500余名师生赴国(境)*流访学。联合兄弟院校共建了巴基斯坦“旁遮普天津技术大学”。与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联合建立了“基础设施防护和环境生物技术联合研究中心”,获批成为天津市第三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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