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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招生网?2022年延安大学招生章程

延安大学招生网?2022年延安大学招生章程

陕西:延安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延安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为延安大学,英文名为Yan’an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0719。延安大学办学历史可以上溯到1937年,现为陕西省人民*与教育部共建大学、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陕西省一本招生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推荐院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现设有17个二级学院,1个*学院和11所附属医院,61个本科专业,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学位类别,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第五条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号。现有延安大学新城校区(延安市新区公学北路1号)、杨家岭校区(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号)、萃园校区(延安市宝塔区延大路4号)等3个校区。互联网域名为**yau.edu*。

第六条学校的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七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的毕业要求,颁发延安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延安大学普通本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延安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校校长,主管副校长,教务处、学工部等部门负责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学校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

第十条延安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学校将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延安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调阅考生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五条对于普通文理类进档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或有成绩位次排序的,按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或成绩位次排序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分配专业时优先考虑文化课总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分配专业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六条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需达到录取线,按照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统(联)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都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七条体育类考生高考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均需达到录取线,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都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八条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

第二十条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其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已公布的2021年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录取参考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录取。

第二十一条普通类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英语和翻译专业所在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

第二十二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相关补充规定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2021年,我校实施“优师计划”,采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我省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

报考优师专项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学校、定向就业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级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取消优师专项录取资格。优师专项师范生毕业后到定向县域(原集中连片特困县、*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优师专项毕业生须全部按协议定向任教,原则上不得违约,对毕业后拒不按规定履约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六章学费与奖助

第二十四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最新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学校建立了以*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徐特立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励体系;对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助学*、*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等为主要方式的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以延安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科招生*:0911-2650768、2650788、2650758(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0911-2650033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 *zsw.yau.edu*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延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延安大学代码是多少

延安大学代码是10719。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

教育部为高校编排的代码有5位(此代码全国通用),各省教育考试院为高校编排代码有4位(此代码一般作填报高考志愿用,同一所高校在不同省份代码也不一样),由于高校办学情况每年都有变动,所以高校代码也有变化。

代号编排

院校代码由教育部统一编排,号码有5位。各省教育考试院为方便高考生填报志愿,将有在本地区(包含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高校重新编排,号码有4位。由于每年高校办学情况有变动,故高校代码有调整。

延安大学(Yan’anUniversity)简称“延大”,坐落于革命圣地延安,是*同志亲自命名、*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由**教育部与陕西省人民*共建。是“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陕西省属重点大学、陕西省省属高水平大学、*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是*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海外研修项目实施院校、**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港澳台招生资格院校。是*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重点高校对口支援高校。

1941年,**决定将陕北公学、*女子大学、泽东青年干部学校合并成立延安大学,吴玉章任校长。之后,延安鲁迅艺术文学院、自然科学院、民族学院等相继并入。1947年延安大学部分师生远赴东北、华北、西北各地办学。1958年7月,陕西省人民*决定重建延安大学。1998年,延安医学院、延安市人民医院与延安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延安大学,被列为陕西省省属重点大学。2005年,陕西省人民*与教育部共建延安大学。2011年,学校被列为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

学校设有17个二级院系,11所附属医院,61个本科专业,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个省级优势和特色学科,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旅游局红色旅游创新发展研究基地,16个省级科研平台,4个院士工作站。

院系概况

学校设18个二级学院、5所附属医院,开办61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医、教、经、管、史、法、农、艺11个学科门类。

教学建设

截至2015年4月,学校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特色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7门,省级教学团队12个、省级优秀教材8部、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8个,*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7个,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

*级特色专业:*革命史与**史、生物科学、汉语言文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音乐学

省级特色专业(名单不全):汉语言文学、临床医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工商管理、英语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生命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综合大学高素质高技能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经管类应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地方高校生物技术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地方综合大学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历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医学检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高级应用型会计专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汉语言文学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历史、临床医学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革命史与**史、化学工程与工艺、工商管理、生物科学、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工程

学科建设

截至2015年4月,学校有陕西省普通高校优势学科5个,省级特色学科1个;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5个专业学位类别,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10个大门类。此外,有批准立项的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学科建设项目17个,其中:2012年立项10个,2013年立项5个,2014年立项2个。

省级特色学科:延安红色文化资源与*理论

研究机构

截至2015年4月,学校有省级研究基地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其他研究基地1个。

省级研究基地:陕西省陕北历史文化研究中心、陕西省**史与延安学研究中心

省级重点实验室:陕西省红枣繁育工程重点实验室、陕西省化学反应工程重点实验室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省区域生物资源保育与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其他研究基地:*革命精神与红色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延安大学图书馆

该校图书馆由校本部图书馆和医学院分馆组成,据2011年9月学校*信息显示,学校图书馆有印刷型文献120多万册,年订中外文报刊资料2800余种。拥有电子图书和博硕士论文累计160多万种,中外文电子期刊2.1万多种,光盘资料2.3万多张,各类专题数据库38个。

延安大学校名是1960年3月21日由时任**会副委员长、*科学院院长、*文联*、诗人郭沫若同志来延安大学视察工作时亲笔题写。

校训

延安大学校训:“立身为公学以致用”。

释义:“立身为公”的两个核心概念是“身”与“公”。“身”的社会学本意是身份,同时隐含人格品质、道德学养等引申意。具体讲就是通过人格品质、道德学养的修炼,使自身能够成为被社会认可的一种身份或角色。“公”的本意是公共,这在上古和现代社会的话语系统中是相通的,如原始公社、共产主义以及*士大夫理想中的大同社会均以“公”之本意来立意。在近代社会,“公”字又引申出了“公平”、“公正”等含义,显示了自我人格与公共社会的一体性联系。创办于1940年的延安大学最早前身学校陕北公学之“公”,融汇了“公”的上述所有含义。

“学以致用”的核心概念是“学”与“用”。“学”是学习、学业,“用”是实践、运用。“学以致用”,从主观上讲是将学习的目的建立在实际运用的基点上;从客观上讲,是将学到的知识在社会实践中得到充分运用。1944年延安八大院校合并后的延安大学所制定的教育方针是“理论与实际的统一,学与用的一致”。数十年来,延安大学培养的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社会的普遍评价是有真才实学和实践能力。由此可见,“学以致用”的教育方针已经成了被社会所高度认可的优良传统。

延安大学招生电话

延安大学招生*:0911-2650788;0911-2650768;0911-2650758。

延安大学招生*:0911-2650788;0911-2650768;0911-2650758。延安大学邮编:716000。延安大学地址:陕西延安市圣地路580号。延安大学,坐落于革命圣地——陕西省延安市。是“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陕西省属重点大学、陕西省省属高水平大学。

*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是*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海外研修项目实施院校、**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港澳台招生资格院校。是*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重点高校对口支援高校。

学校有新城、杨家岭、萃园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800余亩,建筑总面积达到了108万平方米;设有16个二级学院、1个*学院和1所直属附属医院、1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开设61个本科专业;拥有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延安大学学术的资源丰富包括实验室与科研平台、图书馆资源、产学研合作、国际交流与合作

1、实验室与科研平台:延安大学拥有多个*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如陕西省农业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陕西省能源化工重点实验室等。这些实验室和研究中心为广大师生提供了良好的科研平台,推动了学校的科研水平不断提高。

2、图书馆资源:延安大学图书馆是*西部地区最大的文献信息中心之一,馆藏图书总量达到200余万册,电子图书300余万册,期刊近2万种。此外,图书馆还拥有丰富的中外文数据库和数字资源,为师生提供了便捷的学术研究工具。

3、产学研合作:延安大学与国内外多家企业和机构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开展了多项产学研合作项目。学校还积极参与*和地方*的科技创新项目,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4、国际交流与合作:延安大学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多个*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学校还设立了国际学生交流基金,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学生来校学习交流。

2022年延安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延安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延安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为延安大学,英文名为Yan’an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0719。延安大学成立于1941年9月,其历史可以上溯到1937年创办的陕北公学。现为陕西省人民*与教育部共建大学、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陕西省一本招生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推荐院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现设有16个二级学院,1个*学院和11所附属医院,61个本科专业,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计划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第四条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号。现有延安大学新城校区(延安市新区公学北路1号)、杨家岭校区(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号)、萃园校区(延安市宝塔区延大路4号)等3个校区。互联网域名为**yau.edu*。

第五条学校的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六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的毕业要求,颁发延安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延安大学普通本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延安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校校长,主管副校长,教务处、学工部等部门负责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学校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

第九条延安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学校将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延安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调阅考生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录取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分配专业。

第十五条对于普通文理类进档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或有成绩位次排序的,按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或成绩位次排序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分配专业时优先考虑文化课总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分配专业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六条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需达到本科分数线,按照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统(联)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都相同且无位次顺序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七条体育类考生高考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均需达到本科分数线,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都相同且无位次顺序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八条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

第二十条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其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公布的2022年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录取参考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录取。

第二十一条普通类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英语和翻译专业所在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相关补充规定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 2022年,我校继续实施“优师计划”,采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我省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

报考优师专项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学校、定向就业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级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取消优师专项录取资格。优师专项师范生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县域(原集中连片特困县、*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优师专项毕业生须全部按协议定向任教,原则上不得违约,对毕业后拒不按规定履约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六章学费与奖助

第二十四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学校建立了以*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徐特立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励体系;对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助学*、*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等为主要方式的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以延安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科招生*:0911-2650768、2650788、2650758(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0911-2650033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zsw.yau.edu*

微信公众号:延安大学招生办

通讯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延安新区公学北路1号延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6000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延安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延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政策不一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22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简章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古长安。现有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学制:四年

学院国际代码:13683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安区皂河路2号

*:710100

学院招办电话:029-68084661029-68084662

网址:http://*xacxxy*

第四条证书颁发。按*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本科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本科毕业生基本要求,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学院颁发相关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根据需要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招生工作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七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院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其他语种均可报考,应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进校后必修英语,请此类学生慎重报考。

第九条学院预留计划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我院本科总计划数的1%。

第十条我院录取专业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专业。

第十一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及录取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及批次,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以语数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二条在允许退档省份的投档录取过程中,为保证被录取考生的权益,有强烈意愿放弃就读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退档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学校将予以退档。不允许退档的省份,学校将按生源省份的招生录取政策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与计划严重不平衡,经与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部门协调同意后,将对个别专业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省考专业课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录取时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语数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与各省录取政策不一致,以各省录取文件为准。

第十五条对于高考科目及录取改革的省份,录取政策按所在省的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严格依照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各专业均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按抄送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及教育厅的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退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价行发〔2005〕148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院建立了以*奖助学金、*助学*、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若本章程的规定与*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未尽事宜由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延安大学招生办电话

延安大学招生办*为0911-2332050。

该校联系地址为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号、邮编为716000、联系邮箱为ydzb@yau.edu*。

延安大学师资力量:

截至2009年学校有教职工1411人,教师799人,其中教授121人,副教授234人,博士、硕士502人;享受**特殊津贴专家7人,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教育部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奖励及资助计划入选者1人。

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入选专家4人,陕西省先进工作者4人,陕西省教书育人先进个人3人,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4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此外,学校还聘请了150多名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作为兼职教授。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延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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