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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深圳人才落户政策2020

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深圳人才落户政策2020

深圳海归人才引进政策2022

2022深圳海归人才引进政策如下: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办法(试行)

本办法所指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是指企业技术与创新创业、科研学术与教育卫生、文化艺术与体育三个领域的国(境)外高级专家和留学回国人员,其*(境)外高级专家分为A、B两类,留学回国人员分为A、B、C三类。

A类人才对应《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试行)》中的*级领军人才、B类人才对应地方级领军人才、C类人才对应后备级人才。

申请确认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二)国(境)外高级专家需与应聘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留学回国人员应是在深工作、创业或已与在深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优秀人才。

(三)海外高层次人才中A类人才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B类人才应在55周岁以下,C类人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有特别突出成就的,以上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确认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加具推荐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主管部门的,由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确认。

(三)认定或评审。按照本办法第九条之规定,可以认定为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进行直接认定,未能认定的申请通过评审认定,评审办法另行制定。

(四)公示。经确认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五)发证。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为相应层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并颁发证书。

(六)入库并公告。经确认的人选进入我市高层次人才库,并享受各项配套政策。同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告。

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申请人才引进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除外】。

(三)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四)未参加*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符合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一)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二)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六)在世界技能大赛和*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七)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按照前款第(一)至(六)项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办理;按照第(七)项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在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指标范围内审批办理。

符合第六条规定的市外人才,可通过单位申办的方式,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或由用人单位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办理人才引进;也可以通过个人申办的方式,以个人身份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办理人才引进。

通过单位申办方式办理人才引进的,用人单位应先在申办前办理人才引进立户登记。在本市依法成立且正常运作的各类法人机构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其他组织均可申办立户登记。

*、省驻深单位或企业、市国资部门直管企业申请人才引进业务的,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本市直通车服务企业可自主选择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但须与其办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引进业务的受理部门保持一致,且不得在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同时办理人才引进业务;其他用人单位在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请人通过个人申办方式办理人才引进的,可自主选择人才引进代理机构。

委托市属人才引进代理机构代理人才引进业务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委托区人才引进代理机构代理人才引进业务的,由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深圳人才引进政策2023

一、人才落户基本条件

1、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2、未参加*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人才落户申办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新政策本科学历落户要在35周岁以内,大专学历要考取相关的职称证书)。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6、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三、特殊人才落户条件

市*对高层次专业人才及其配偶、获得特殊奖项或表彰人员、投资纳税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驻深单位人员、随军家属等引进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2022年深圳人才落户条件。打算落户深圳的朋友,一定要抓紧时间,赶在深圳入户新政策正式实施前落户深圳!不然,等政策收紧了,想落户深圳就变难了。

在深圳落户有哪些条件

深圳落户条件(一)本人基本条件:

1、具有城镇户籍;

2、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

3、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

4、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5、未参加*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6、不属于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人员,正在被执行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仍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

除另有规定的,调干人员的配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城镇户籍;

2、不得超过拟引进人员本人所对应申报条件规定的最高年龄;

3、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4、未参加*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用人单位可以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办理在职人才引进手续:

1、核准条件

(1)两院院士;

(2)享受*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级人选,*、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

(3)广东省和*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4)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在*内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专业人才”),且不超过其对应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最高年龄的;

(5)具有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6)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8周岁以下的;

(7)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8)具有国内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9)留学人员直接来深创业和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10)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300万元以上的;

(11)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累计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人民币60万元以上的;

(12)在本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民币24万元以上的;

(13)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

(14)符合《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10)项至第(13)项所规定人员,须连续3年以上在同一单位,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纳税额超过以上规定纳税额一倍以上的,其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第(1)项至第(9)项、第(14)项属技术技能引进入户条件,第(10)项至第(13)项属投资纳税引进入户条件。

2、审批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广东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持有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公布目录范围内的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我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2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4)具有大专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5)具有大专学历,持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6)具有大专学历,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在我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7)具有大专学历,在我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4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8)具有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技术技能,用人单位急需引进的人员。

(1)至(8)项均属技术技能引进入户条件。

3、夫妻分居条件

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且结婚时间和分居时间均达到2年以上的,50周岁以下,具备基本条件的另一方可由其用人单位以夫妻分居方式申请引进。但是,如果另一方符合单招单调入户条件的,应通过单招单调的方式申请引进。结婚时间以结婚证为准,分居时间以具有本市户籍一方的户口本落户时间为准。

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要办理落户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法律分析:

积分落户,是指按照积分指标体系要求,对申请人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赋分,达到规定分值,可以将申请人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申请人符合规定,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步骤如下:

签订协议

申请人与我市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办理协议,委托其办理积分入户手续。

网上申报

信息填报和提交:

可由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也可由代理机构填报个人信息后提交。

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办事大厅”–“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调干、积分入户)测评与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界面,在个人用户登录处点击“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注册个人帐户。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积分入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选择代理机构后保存。信息填报后,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联系,经审核后,由代理机构在系统提交。

代理机构进入系统后点击“业务申报”–点击“积分申报”,系统将显示本单位代理的拟积分人员个人测评信息。单位经办人应对个人测评信息进行校核后测评并提交。

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1、如本人身份证号已正常升位为18位号码,系统申报时必须填写18位的身份证号码。其它非正常升位的身份证号码变更,须先到市社保部门变更参保身份证号后,再进行系统申报。

2、如果当前婚姻状况是离异或夫妻双方曾经有过婚史的,必须填写完整婚姻历史信息和各个婚姻阶段的子女信息(含夫妻双方)。

3、如“毕业院校”、“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及“职业(执业)资格”名称未在系统已列出范围之内,可自行进行录入。

4、申报信息须由代理机构成功提交后方为有效信息。

5、代理机构及拟积分入户本人须认真校核已申报信息,如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办理积分入户的,责任由本人或代理机构承担。

查看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申报情况每月分两批对系统申报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代理机构可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进入“进度反馈”栏目,通过该申报人员条目的“办理状态”查看公示结果。如通过可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公示不通过的,“办理状态”将显示为“公示不通过”,点击后可查看原因。

书面材料

代理机构须按照人才引进业务系统生成的材料清单,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须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

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所有须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受理、审批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应在预审公示通过后60日内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如预审公示通过后至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不足60日的,须于业务受理截止时间(2013年3月5日)之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部门受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工作人员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真实、准确、齐全、形式符合规定、积分核算达到100分的,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积分核算后未达到100分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并退回申报材料,代理机构按照要求补正相关材料后可再次报送,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核给予受理的,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提供虚假或伪造申报材料,扣留相关材料,并根据《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相关审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并作出是否同意积分入户的决定。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申报信息

1、已在系统提交信息但尚未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如需修改信息,代理机构需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积分入户业务”,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后,可重新经系统填报并提交。对于在预审公示期的人员信息,须待预审公示结束后再点击“撤回信息”,修改后重新经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

2、代理机构需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积分业务”选择人员,点击“(终止)撤消信息”——填写原因。打印《撤消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审批通过后,该申报业务作废。修改后再次重新经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

3、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的,可修改或(终止)撤消积分入户申报信息。信息修改范围仅限积分入户通知及入户指标卡上的信息,且身份证号与姓名不能同时更改。

修改信息:进入人才引进业务系统,点击“业务进度查询”——选择“积分入户业务进度”——选择人员——点击“变更申请”,输入变更内容,保存并提交。打印《变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

(终止)撤消信息: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在“进度反馈”——“积分入户业务”选择人员,点击“(终止)撤消信息”——填写原因。打印《撤消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审批通后,该申报业务作废。

进度查询

单位查询:代理机构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在“综合管理”栏目内点击“进度反馈”——选择“积分入户业务”——选择人员,查询已经提交的业务办理进度。申请信息修改的可点击“信息变更进度”查询办理进度。

本人查询: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大厅”——“人才引进业务进度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办理结果

对于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的人员(农业户籍人员待市发改部门批准“农转非”后),系统显示状态为“待打印积分入户通知”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领取《积分入户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农转非”入户指标卡》(农业户籍人员)。

后续事项

1、拟积分入户人员凭《积分入户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指标卡》)到我市拟入户地区*分局领取《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2、拟积分入户人员凭《积分入户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和《户籍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地*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3、拟积分入户人员持户籍地*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深圳市入户指标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指标卡》等材料到我市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入户须知详见本指南汇编第七部分:《招调人员办理入户手续告知书》。

《深圳市入户指标卡》一年内有效。

网上申报及办理入户详细*作流程

1、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进入“办事大厅”——“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调干、积分入户)测评与申报系统”

3、选“个人用户登录”点击“注册”,填写申请人18位身份证号和社保电脑号等信息。要切记“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建议使用申请人的社保电脑号。

4、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积分入户申报”。按页面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有配偶、子女的必须如实填报。

5、测评积分分值达到100分及以上的,选择代理机构名称,保存并提交。

6、带相关证件原件如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结婚证、房产证、职业资格等级证等到职介中心窗口核对填报信息,信息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在系统上提交。

7、信息上报后申请人与代理机构签订报务协议。

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系统上报的积分信息进行公示,经公示通过的下达积分入指标。

9、指标下达后到代理机构打印表格,按要求签字盖章和备齐材料。在指标有效期内把材料交到代理机构校核。

10、经受理合格的材料由代理机构上报市局审批,审批通过后下《积分入户通知》(俗称调令)。

11、调令下达后,到代理机构一楼缴交代理服务费,领取《积分入户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等资料。

12、凭《积分入户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到深圳市拟落户地*分局领取《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13、回户籍地*部门办理《户口前迁移证》。

14、到深圳市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15、进度查询: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大厅“人才引进业务进度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六条符合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一)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二)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六)在世界技能大赛和*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七)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深圳市人才引进政策

申请人才引进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除外]。

(三)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四)未参加*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符合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一)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二)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六)在世界技能大赛和*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七)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按照前款第(一)至(六)项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办理;按照第(七)项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在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指标范围内审批办理。

符合第六条规定的市外人才,可通过单位申办的方式,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或由用人单位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办理人才引进;也可以通过个人申办的方式,以个人身份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办理人才引进。

通过单位申办方式办理人才引进的,用人单位应先在申办前办理人才引进立户登记。在本市依法成立且正常运作的各类法人机构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其他组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第四条

以企业行业为主体,开辟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多种途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结合本行业生产、技术发展趋势以及高技能人才队伍现状,做好需求预测和培养规划,提出本行业高技能人才合理配置标准,指导本行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增强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各类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应结合企业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并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企业应依法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制度,加强上岗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可采取自办培训学校和机构,与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联合办学、委托培养等方式,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鼓励企业推行企业培训师制度和名师带徒制度,建立技师研修制度,并通过技术交流等活动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鼓励企业依托车间班组,通过岗位练兵、岗位培训、技术比赛等形式,促进职工在岗位实践中成才。鼓励企业结合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技术项目引进,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通过研发攻关等活动,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将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业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积极支持、推动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深圳人才落户政策2020

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等规定,深圳人才落户规定如下: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在办理入户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资料直接拉黑名单,5年内不得申报入户。(比如学历信息)

办理入户过程中社保不要中断。

有引进需求并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由用人单位申办,也可以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进行个人申办。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如要申办人才引进业务,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方网站进入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用人单位立户登记后,可申报本单位人才引进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才落户深圳能否企业说了算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深圳落户“秒批”扩大至4种人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

『深圳』深圳集体户口,小孩可以落户深圳吗

1.深圳的集体户口可以入小孩户口(人才中心集体户除外).

2.男方是深圳集体户口,女方是外地户口小孩户口也可以入在深圳男方集体户.

3.男方离职了,户口没有迁出,如果派出所不知道,小孩户口也能入这集体户.

4.派出所也知道有些人离职了不说..所以,在入小孩户口时要你出据你在这*六个月的社保单.

5.最好的方法是将你的户口迁到有深圳户口的朋友家中(现政策允许),你的小孩入户口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扩展资料:

落户深圳

深圳户口迁入条件:

本人基本条件:

(一)具有城镇户籍;

(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

(三)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

(四)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五)未参加*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六)不属于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人员,正在被执行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仍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

除另有规定的,调干人员的配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城镇户籍;

(二)不得超过拟引进人员本人所对应申报条件规定的最高年龄;

(三)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四)未参加*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用人单位可以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办理在职人才引进手续:

A:核准条件

(一)两院院士;

(二)享受*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级人选,*、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

(三)广东省和*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四)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在*内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专业人才”),且不超过其对应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最高年龄的;

(五)具有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六)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8周岁以下的;

(七)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八)具有国内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九)留学人员直接来深创业和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十)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300万元以上的;

(十一)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累计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人民币60万元以上的;

(十二)在本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民币24万元以上的;

(十三)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

(十四)符合《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项至第(十三)项所规定人员,须连续3年以上在同一单位,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

纳税额超过以上规定纳税额一倍以上的,其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第(一)项至第(九)项、第(十四)项属技术技能引进入户条件,第(十)项至第(十三)项属投资纳税引进入户条件。

B:审批条件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广东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持有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公布目录范围内的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我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2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四)具有大专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五)具有大专学历,持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六)具有大专学历,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在我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七)具有大专学历,在我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4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八)具有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技术技能,用人单位急需引进的人员。

(一)至(八)项均属技术技能引进入户条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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