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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招考信息网?2021年江苏常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常州招考信息网?2021年江苏常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招聘教师考试考什么

关于2008年局属学校公开招考教师的实施意见

局属各学校:

根据*常州*组织部、常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常人发〔2004〕4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8年公开招考教师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招考范围、对象

1.具有本科学历(小学、幼儿园为专科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2.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录用高校毕业生(指2008年的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两年内未正式就业的往届生,下同)实行凡进必考、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择优录用。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学教师必须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取得*计算机二级(或新编省一级)、大学英语四级证书(英语专业须具备英语专业四级以上证书,音体美专业外语要求适当放宽)。报考小学、幼儿园的必须具备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2.所有报考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符合招聘职位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考办法与程序

1.拟报需求:2007年12月20日前,局属学校在*限额内根据用人需求和结构比例,填写《2008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师资需求预测表》(见附件一,一式二份),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审核备案。

2.发布公告:2007年12月30日前,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

3.招考报名:

2008年1月2日至8日报名(具体要求见招考公告)。

4.统一笔试:

(1)报考普通中小学教师的高校毕业生于2008年1月26日进行统一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音体美等学科为专业技能考试)。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原则上按1:3的比例划定面试分数线,确定进入各学校的考核人选。人选名单将在常州市教育局政务网(jyj.czedu.gov*)上公布。

(2)报考高职校、特殊教育学校的高校毕业生由招聘学校按市教育局的要求组织专业知识笔试,笔试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1:3的比例划定面试分数线,确定进入各学校的考核人选。人选名单将在常州市教育局政务网(jyj.czedu.gov*)上公布。

5.学校考核:

(1)考核对象:通过统一笔试的高校毕业生。

(2)考核时间:2008年3月1日至4月30日。

(3)程序与要求:

①申报职位。各用人单位在年度*、计划限额内,根据岗位需求填写《常州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申报表》(见附件二)一式三份,3月1日前交市教育局人事处,审核汇总后报市人事局备案。

②发布信息。市教育局和人事局将各用人单位的公开招聘职位汇总后在“常州人事网(*czrs.gov*)”、“常州人才网(*czrc**)”、“常州市教育局政务网(jyj.czedu.gov*)”和“常州教育人事网(jurs.czedu.gov*)”上向社会公布。

③资格审核。各用人单位负责报名资格审核,主要审核是否通过市教育局笔试,相应证书是否齐全。对符合应聘职位条件者,填写《常州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三),经招聘考核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确定进入听课评议阶段人选。

④听课评议。应聘教师均须参加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小组除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外,须有相关学科的把关教师3人(其中一名为其他学校的骨干教师)组成。考核小组须对教师课堂试讲情况进行集中评议,并指定专人记录听课评议意见。考核人员须填写《应聘人员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情况表》(附件四),并在表上签名。

⑤面试考核。由考核小组中3名(其中一名为其他学校的骨干教师)以上成员对拟录用对象进行面试,对其从教的专业思想、专业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针对被考核对象的总体素质及个性特点填写面试考核意见(附件五)并签名。

⑥集体研究。各用人单位须将资格审核、听课评议、面试考核等各项材料汇总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集体研究情况要记录备查。

⑦公示报批。市教育局和市人事局将各用人单位拟录用人选名单在上述相关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将各项材料按③~⑥条的顺序汇总,并填写《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审批表》(附件六,一式三份),报市教育局人事处,人事处按规定审核汇总后到市人事局办理相关的公开招聘录用审批手续。

⑧签订聘用合同。新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方法按《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常政发〔2004〕250号)要求执行。新录用人员(系统内流动人员除外)均实行一年期委托人事代理。委托代理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不再聘用,由本人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个人人事代理的有关手续;考核基本合格,延长委托人事代理期,次年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考核合格,将其人事档案转入用人单位。

四、保障措施

1.从事招考工作的人员,凡与拟录用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2.各单位在招聘工作中须主动接受教育、人事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各单位招聘人员应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市教育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对于公开招聘工作中引起的人事争议,各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要做好调解工作。当事人对调解不服的,可以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市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可不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在报名后直接到用人单位参加双向选择、竞争上岗。

2.高职校实习指导教师学历可放宽至大专以上,外地生源的专科毕业生一律不予录用。

3.对优秀毕业生(获专业奖学金二等两次以上、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员)可优先予以考核和录用。

4.对已签订就业协议,但被录取为研究生或录用为*公务员的毕业生,由各用人单位在考核面试人选中递补录用。

5.2006年12月30日前部分学校经市教育局同意自行聘用的自费*教师,可免于笔试,报名后直接参加学校考核。

6.招考的高校毕业生的未尽事宜和招聘在职教师的要求按《关于印发<常州市教育局局属学校教职工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常教发〔2005〕12号、常人发〔2005〕21号)文件精神执行。

7.局属各单位聘用各类人员均须在2008年8月上好*,9月份由市财政统发工资。

8.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本“意见”解释权归常州市教育局。

附:一、2008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师资需求预测表

二、常州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申报表

三、常州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

四、应聘人员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情况表

五、应聘人员面试记录表

六、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审批表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2009江苏常州公务员报名在什么时间

时间还没定

往年情况

考试材料:《公务员考试一本通》

时间:去年是3月,今年应该也差不多

流程如下: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人事厅将组织考试录用4963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范围

全省各级*委、人大、行政、政协、审判、检察、民主*派和工商联机关;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使用*行政*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

经省重新审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也纳入本次招考范围。

(二)招考对象

1、研究生学历(全日制)和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部分紧缺专业本科生及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人员,全省职位均可报考,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2、在宁省级机关及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本省生源和户籍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均可报考。

3、各市及其以下单位的职位,招考对象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上述规定,结合各地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公布。其中,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

4、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乡镇职位(职位代码为“98”),招考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支书(主任),并任现职务2年以上,表现优秀的人员。“优秀”的标准由各市制定。

5、面向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招考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6”),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经我省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农村基层服务满1年,考核合格的人员。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新录用的公务员录用后工作未满3年(含试用期)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在读非应届高校学生;在2005年、2006年我省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国籍;

2、拥护***;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1年4月9日至1989年4月15日期间出生)。招考优秀村干部的职位可放宽至40周岁;招考*聘任制*员的职位要求25周岁以下(*在编工人和编外聘用的*员或速录员,在*工作满3年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招考优秀村干部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见职位简章)。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报考*、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法警、法医、聘任制*员职位),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校及电大中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普通班,下同)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以外的人员,须通过*司法考试。报考*、司法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应具备招警简章规定的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07年全省各招录机关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从4月5日开始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苏人事网(*jsppd.gov*)

江苏人事考试网(*jsrsks**)

各市*人事网站(可通过江苏人事网链接)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全省均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时间:2007年4月9日00∶00-15日16∶00

报名网址:

省级机关职位:江苏人事考试网(*jsrsks**)

各市职位:各市*人事网站

省垂直系统职位:职位所在市*人事网站。

报考人员可通过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查询时间:2007年4月10日9∶00—16日16∶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可重新登录补报其它职位,全省补报名的时间为:4月17日8∶00—16∶00。

(四)网上确认

1、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通过原报名网址进行确认,时间:2007年4月21日00∶00-25日16∶00。

2、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58像素左右,高度441像素左右,分辨率350dpi左右,大小为50K以下)。

3、使用工商银行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不实行网上确认,按各地考务机构指定办法,于2007年4月21日-25日到报考职位所在地考务机构,办理确认和减免考试费手续。

5、未按期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07年5月6日-10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六)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07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两科;

C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两科。

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各科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07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到江苏人事网站查阅。

(二)专业加试

*外事警察加试外语(具体时间见招警简章)。全省*、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仅限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的职位、法警职位、法医职位和*聘任制*员职位)需加试法律专业科目。*聘任制*员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形式为听打速录,具体要求详见《江苏省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解答》。

其它职位是否加试专业科目及其考试时间、地点见该市招考简章和职位简章。

(三)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时间为2007年5月13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00-11:4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B、C)

下午 1:30-4:00《申论》

4:30-6:00*、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科目考试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人事厅研究确定A、B、C三类考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考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全省*、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考试的合格分数线由*、省高级人民*、省人民检察院确定。这些职位的面试人选,从该职位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均合格的人员中,按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聘任制*员职位,在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任计划8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专业技能测试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聘任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过线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3:1的职位,是否调剂以及调剂的原则,见各市招考简章。省级机关职位不作调剂。

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则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聘任制*员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四、录用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各招考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后,办理有关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录用部门发给《江苏省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江苏省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聘任制*员实行单独序列,合同管理。具体办法见《江苏省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解答》。

五、招考政策*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考政策咨询:025-83392365 025-83236050

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5

各市招考政策、考务咨询:

南京025-83610769、83151800

无锡0510-82858365、82737664、82823315

徐州0516-83732448、85798407

常州0519-6800021、6604231、6617131

苏州0512-68615312、65109437

南通0513-83558046、83558036

连云港0518-5820213、5826670

淮安0517-3941813、3920363、3647599

盐城0515-6668206、6668212

扬州0514-7894082、7866365、7865751、7954160

镇江0511-4425169、4432609、4425552

泰州0523-6886351、6886261、6896181

宿迁0527-4368361、4353301

省各有关部门政策咨询:

省*厅 025-83526135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025-83718357

省地方税务局 025-83633431

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025-85012029

省*品监督管理局 025-83273653

省监狱管理局 025-86265085

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025-83337256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苏人事网站 *jsppd.gov*

江苏人事考试网 *jsrsks**

各市人事网站:

南京*njrsks*

无锡*wxrsks* *wxrcw*

徐州*xzrsks*

常州*czks*

苏州*szrsks*

南通*ntpta.gov*

连云港*lygrc*

淮安*harsks*

盐城*ycrs.gov*

扬州*yzrsks*

镇江*zjrsks**

泰州*tzrsks*

宿迁*sqrsks*

2015年江苏常州市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按照省统一部署,2015年我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公管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14名,其中:市级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56名、县(市、区)级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124名、乡镇(街道)机关134名。另外,有关工作委托管理的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23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

(一)具有**国籍;

(二)拥护***;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6日至1997年2月12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组织*(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2月6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组织*(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五)报考*、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司法警察、法医等职位)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含普通高校以及通过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方式取得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

(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受本人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下同)限制,可报考全市符合规定条件的职位: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其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本市及所辖县、市、区的);

4、在聘期内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5、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未超过2年的;

6、符合本简章“一、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所列(十)、(十一)、(十二)之一有关定向招考规定并报考相应职位者。

报考人员除规定不受本人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的外,其他报考全市符合规定条件的职位,应系江苏省户籍(生源);

(十)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0”—“93”),招考对象为:我市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我市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十一)定向招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4”—“96”),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经我市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基层一线服务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十二)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组织*(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8”),招考对象为:我市各县(市、区)本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组织*、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报考人员应政治素质好,能正确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责任心和工作能力,扎实工作,得到群众认可。乡镇(街道)*组织出具相应证明。

2012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考录单位、职位、类别及具体条件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扬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本市*建网

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本市人事考试网

2015本市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下载→→→

2015本市地税系统考录职位简介表.xls→→→

2015本市地方统计系统考录职位简介表.xls→→→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本市人事考试网上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5年2月6日09:00-2月1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5年2月6日09:00-2月13日16:00;

缴费时间:

2015年2月6日09:00-2月14日16:00。

报名网址:本市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即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录机关(部门及所属单位,下同)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职位。

3、考生报名时可选择省内笔试考区,就近参加笔试。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核减该职位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2月16日9:00-16:00。

5、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江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及本简章等文件,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职位。本简章及职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需在2015年2月12日(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和报考对象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等按规定为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具备。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5年3月23日-24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扬州市: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经其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

7、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通过的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确认的网站(扬州市:扬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3月17日-21日。

(四)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市级机关由招录机关负责;县(市、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由该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由所属市级主管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应公布*,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各审核机关要根据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起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各审核机关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公共科目笔试

(一)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时间及安排

时间:2015年3月2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3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14:30-17:00《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一)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对应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职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二)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考简章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社会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前,报考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如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等。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报考资格复审工作,按照资格初审工作职责分工要求和《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关于资格审查问题”等相关规定进行。

各审核机关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及时。

六、面试及有关职位专业科目考试与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

(二)有关职位专业科目考试

扬州市人民*外事办公室01、02职位入选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口语测试。口语测试主要采取听、说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此外,扬州市人民*外事办公室01、02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考试(口语测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对应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其中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则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招录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对报考*、检察院、司法系统的人员,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考察(政审)工作,市级机关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由该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也可委托招录机关组织实施;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由所属市级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者,由录用审批机关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九、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按照规定将拟录用人员材料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发给录取通知书,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2015年应届毕业生,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被录用的人员与相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个人自主择业。

根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和省有关规定,为保持干*伍相对稳定,自2015年起,我省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

(二)未尽事宜根据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与监督

考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扬州市纪委(监察局)0514-87866966,扬州*组织部0514-87866380,扬州市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514-80978252。

十二、本简章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考录工作受托事项,由*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3日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1年江苏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54人】

【#教师招聘#导语】2021年江苏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54人,报名时间:6月23日9:00—6月25日16:00,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2021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教师54人。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国籍,遵纪守法,拥护*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3日以后出生)。中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三)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6月25日前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方可报考;

(四)具有相应学段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

(五)教学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为准,职称、学历学位等以证书为准。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教学工作经历;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4.常州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预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本公告提供的岗位即视同认可本公告明确的*防控要求(附件3)。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防控形势及*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一)网络预报名

1.报名网址:*dw.czks*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6月23日9:00—2021年6月25日16:00。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提交审核意见。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现场资格审核

网络预报名资格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6月26日8:30-17:00。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常州市劳动中路105号,朝阳中学内)。

3.参加资格审核人员须携带《2021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下载打印,填写完整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核人员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能证明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等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心理咨询师等级证书)等。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现场资格审核相关材料代审。

5.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应独自进入审核点,不带陪同人员。

6.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取得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7.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或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8.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在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告。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6月28日9:00—11: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9.本次招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或资格初审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3日9︰00起登陆常州市教育局网站教师招考栏目(*jyj.changzhou.gov*/class/QFJEPCBL)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21年7月6日(周二)上午,常州市第三中学(常州市天宁区新堂北路13号)。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试。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将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

1.测试对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2.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7月8日(周四)

地点:常州市第三中学(常州市天宁区新堂北路13号)。

具体安排详见常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和现场告示。

3.测试注意事项

(1)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时间为15分钟。考生备课时间为1小时。

(2)考生请带好有效期内身份证准时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准时到报到室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

(3)常州市教育局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当场向考生反馈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

(三)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照笔试成绩占3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常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考察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常州市教育局负责监督。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实行失信惩戒,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经查实的,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检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根据《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纳入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名单,失信惩戒期3年,常州市教育局可以在失信惩戒期内取消其再次报考常州市教育系统的资格。

六、咨询与监督

报名*:0519-85582353

政策*:0519-85681336、0519-85681337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1366、0519-85689166

七、本公告由常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1.2021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二)岗位简介表

2.2021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二)**防控告知暨书

常州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7日

2021年7月江苏常州市网上自考报名时间及入口

2021年7月江苏常州市网上自考报名时间已公布,2021年7月江苏常州市*自考全部实行网上报考,2021年7月江苏常州市网上自考报名入口为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

想要报考2021年7月江苏常州市*自学考试本科的考生,应当在2021年5月25日-29日期间内进入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考。

点击进入:2021年7月江苏常州市网上自考报名入口:**87dh*/xl/

2021年7月江苏常州市自考考生可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网址:sdata.jseea*,下同),进行新生注册、身份验证、课程报考等工作,或者手机自行下载“江苏招考”APP,进入“自考频道”进行新生注册、身份验证、课程报考、信息查询等工作。

高中学历可以自考2021年7月江苏常州市*本科学历吗?

一般来说,任何学历都可以报考自考专科,但是报考自考本科则需要具有专科(含)或以上学历。江苏常州市自考允许专科与本科同时报考学习,但在本科毕业前,必须先拿到专科毕业证,否则会影响本科毕业。但如果考生只有初中或者高中学历,建议先从专科报考,这样学习才会循序渐进。

考生若想要报考2021年7月江苏自考,可以提前进行备考,通过购买“自考教材”+“课程视频学习”+“试题题库训练”进行系统全面的复习。

2021年自考报名有疑问、不知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立即报考咨询>>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87dh*/xl/

常州自考办地址及电话

常州自考办地址:湖塘人民中路571号,武进社区培训学院内3号楼

*:0519-86571065、0519-86571756、0519-86571756

2023年上半年江苏省常州市自考报名时间:3月1日至5日

江苏自考报名方式如下:

网上报名: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新生注册、身份验证、课程报考等工作。

手机报名: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自行下载“江苏招考”APP,进入“自考频道”进行新生注册、身份验证、课程报考、信息查询等工作。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报考。

江苏报名自考需要身份证、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缴费用银行卡等。

1、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2、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考办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3、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4、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

5、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

6、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

2021年江苏常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我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将考试录用345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市级机关53名、辖市(区)机关171名、乡镇(街道)机关68名、驻常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53名。为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现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日至2002年11月9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组织*(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3日以后出生),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拥护*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官助理(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录对象及范围

1.*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以下简称“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相应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不受生源地限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相应本科学历(专业)报考不受生源地限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限常州生源地或常州户籍;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常州户籍;

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人员限常州户籍;

对户籍或生源地有特殊规定的职位,从其规定。

2.报考驻常省监狱机关职位,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驻地)所在地的市(含各区)、辖市的职位。

4.定向招录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

*统一招生的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毕业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

*江苏*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原大学生村官;

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从*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或者*人民武装警察*退役的士兵。

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5.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6.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我省市级以上*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7.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组织*(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本辖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组织*、村委会主任和社区*组织*、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副主任)。不含市级以上*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要求政治素质好,*性原则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深入扎实,群众公认度高,服务意识强;经乡镇(街道)*组织推荐,区*委组织部门审核同意。

(三)不得报考的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8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者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名

(一)职位查询

全市各招考职位的录用计划、具体职位、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信息,自2020年11月2日起可在常州组工网(zg.changzhou.gov*)“公务员考录专栏”、常州市人事考试网(*czks*)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常州市人事考试网(*czks*)

1.   报名及照片上传

2020年11月3日9∶00-11月9日16∶00

报名时可就近选择省内笔试考区,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资格初审

2020年11月3日9∶00-11月11日16∶00

资格初审工作,市级机关由招录单位负责;辖市(区)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由该辖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驻常省垂直管理机构由其所属市级主管机关负责。考录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核单位负责解释,并根据报考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3.   缴费确认时间

2020年11月3日9∶00-11月12日16∶00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单位的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者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资格与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户籍证明、结婚证、随军批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证书、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等)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3.每个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缴费;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11月9日16∶00至11月11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时与考场中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4.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3∶1)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00至16∶00。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报考职位所在地的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2月16日9∶00至12月18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时的网站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联系报考职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解决。我市考务技术*:0519- 86617131。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具体安排为: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报考者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0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及合格分数线公布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录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应提供符合招考简章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常州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资格审核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者在规定资格复审期间内未参加复审的,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上述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成绩经面试考场监督员审核签字后,当场送达报考者。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

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各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按照与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二)体检

根据报考者的总成绩,按各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录用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录用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录用体检工作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录用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市级机关由招录单位负责,辖市(区)单位由该辖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负责,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审核和监督。

招录机关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对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考察人选,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报考*、检察院、*、司法等系统的有关人选,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审。

六、公示、审批和备案

(一)公示

各招录机关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审批和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根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伍的相对稳定,我省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

七、纪律与监督

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9)12380

八、其他

招录工作其他相关说明详见《常州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招录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由招录单位负责解释。请报考者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各招录单位*详见附件或职位表。

如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

考录政策咨询:(0519)85680638

考务技术咨询:(0519)86617131

咨询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13日

每日9:00-11:30、13:30-17:00

九、*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肺炎*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肺炎*防控告知书》,并对我省*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各招录单位政策*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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